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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agon 对龙的误解 Loong
的英文解释 Loong 的应用实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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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文化的名实之辩 叶馨兰 中国文化报,2008年1月14日 《中国文化报》2007年12月10日发表谢征文章(内容请见附件一。——编者注),批评我写的《端正研究龙文化的态度和方法》一文(载《中国文化报》2007年12月3日)“仅限于反驳对方,而没有展开正面说理”。因此,我想在本文中正面阐述一下我对当前龙文化争论的基本看法。 我认为,对中华龙文化的研究,固然要重视“名”。这里的“名”,指龙的名称,但更要重视“实”,这里的“实”指中华龙的实际内涵。用哲学上的语言说,这里的“名”“实”关系,是一个形式和内容的关系。由此我认为,判断龙的名称的正确与否,首先要分析这一名称是否能正确反映和体现龙的内涵。我愿意引用华夏文化纽带工程组委会委托《科技智囊》杂志社做出的龙文化认知度调查,其中说,多数国人都承认自己是龙的传人,但多数国人都不明白也不想搞清自己为什么是龙的传人。所以,研究一下龙的内涵,确实很有必要,至少是可以使中国人能懂得自己为什么是龙的传人。 因此,我认为,中华龙文化兰州论坛提出的改变龙的英译名的建议,最大的好处在于它引出了中国龙是什么的实质性讨论。我也认为,只有对龙是什么的讨论清晰后,对龙的名称问题就会有更为准确的认识。 根据我对上述龙文化讨论的看法,我非常希望本次讨论或称争辩能够据理进行,争论双方都要讲逻辑,讲道理。因为只有这样,才会引出对龙文化实际内容的正确认识,并进一步引出对龙的名称的正确认识。记得2006年年底,报载有人要改变龙的国标形象,以期与西方文化沟通。二十多万国人上网声讨。 时至今日,当龙文化讨论深入到应该怎样认识龙的实质内容时,眼下的讨论,包括许多评论文章,都陷入简单地乃至不讲逻辑的一般判断上。我们的国民,难道只能简单地说是什么、不是什么,而不能深入下去,以逻辑分析来说明为什么吗? 谢征的文章提出了要从理论上、从逻辑分析上深入研究龙文化内涵的主张,尽管这篇文章批评了我,我却是赞成的。读到了2007年12月16日《北京青年报》发表的《把龙译成 dragon 无伤国家形象》一文(作者为龚文庠 ,以下简称“龚文”。内容请见附件二。——编者注),我认为此文是讲理的。因此在这篇文章中,我愿意一并与二文作者作理论交流。 谢文(应为“龚文”——编者注)举证说:“英国工党议员伊恩·卢卡斯呼吁重新设计英国国旗,在国旗上面添加一条‘威尔士龙’,以便更准确地反映国家的组成部分——英格兰、苏格兰、北爱尔兰和威尔士。”以此说明,西方并不对龙持固定歧见。 我倒是认为,与此相比,我们更要注意这位英国工党议员的方法。他是希望通过增添威尔士龙来反映新的内容。根据这种方法,我们倒是要问问自己,第一,我们对龙的内容弄清楚了没有,准确定位了没有,然后才能提出第二个问题,我们关于龙的各种名称反映了这种内容没有。在第一个问题没有弄清楚之前,是没有资格奢谈第二个问题的。 谢文(应为“龚文”——编者注)提出:“图腾的含义由拥有者来界定,在历史的演进中图腾动物的形象已被高度神化、净化、美化,成为一个相对稳定的视觉符号。图腾在现代社会早已不再神秘,更被关注的或许是它的美学符号功用。”因而,龙的英译名修改与否并不重要。 我并不执着于龙的英译名修改与否,但我必须向作者指出的是,龙的“拥有者”尚没有准确“界定”龙的“含义”,更谈不上“净化”“美化”,在这样的前提下,龙起不到应有的“美学符号功用”。如果此文作者以他的上述论述作为前提的话,那么,这种前提是不成立的。由此,我重复我的主张,注重于对龙的内涵,即对“实”做出研究,然后再对龙的“名”是否符合其内涵做出判断。 作者举证说:“近日英国媒体报道,经过一周的网上投票,以最高票数(55%)当选的英国国旗新图案是米字旗背景下一条戴着墨镜的火焰龙。恐怕没有人会因此而认为英国在自毁国家形象,人们倒是体会了英国人无所不在的幽默。美国漫画家把民主党和共和党分别画成固执笨拙的驴和愚蠢保守的象,这两个党不仅没有强烈抗议,而且干脆把驴和象当做了自己的图腾或称‘吉祥物’。”因而,中国龙的英译名变更是无必要的。 我倒是觉得,前段所引此文作者的一句话很对:“图腾的含义由拥有者来界定。”当拥有者对自身的吉祥物做出其主流文化的认定即对其实质内容做出认定后,对其他非主流文化性的歧见是不必过于较真的。英国人对“戴着墨镜的火焰龙”,美国人对于驴和象,肯定有着他们的主流认识,也可以肯定,这种主流认识不会是自取贬义从而自取其辱的。许多人现在对龙尚未形成主流文化认识,所以不能确证龙的各种表现形式是否符合对龙的主流文化认识,所以也很难体现出幽默感。如果硬要装出什么幽默,那肯定是自欺欺人。 最后,我还是想指出一点此文作者的逻辑错误。此文作者引用中华龙文化兰州论坛的《宣言》:“中华龙形象神奇,主要象征正义与吉祥;西方的dragon外貌丑陋,主要代表邪恶与祸祟。”然后批评说:“中国的龙未必只有‘正义和吉祥’的光辉形象”“西方的龙未必总是代表‘邪恶与祸祟’。”《宣言》中作的是非全称判断,此文作者在批评时,将其改变为全称判断,这样的批评是非逻辑性的。 附件一:龙英译名变更问题引出的争论 作者:谢征 今年10月11日至10月14日,首届中华龙文化兰州论坛举办,并于10月14日通过了《首届中华龙文化兰州论坛宣言》。其中提出了修改龙现有英译名的问题,并将其提升到增强民族文化凝聚力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这一主张经《兰州晨报》予以报道后,在全国范围内引起了极大关注和广泛争论。 《北京青年报》、《工人日报》、《中国青年报》等一批有影响的媒体相继发表文章提出异议,而《广州日报》等一批报刊则发文支持。搜狐网等门户网站开辟了专题讨论区,网友们就此开展了极其激烈的争辩。 最近,华夏文化纽带工程、《中国文化报》、人民网文化频道又联手组织“中华龙与国家形象”专题讨论,人民网文化频道于11月29日开栏讨论,中国文化报于12月3日刊发专版。纵观目前的整个争论,大致可分为以下几类情况。 一、直觉性质的争论 目前在人民网、搜狐网参加这一问题争论的网友已达到数万人之多。他们发表的意见,大多带有直觉性质。例如,争议双方都以树立中华民族的主体形象为主要依据。支持方认为,由于海外对龙文化造成误解,我们应当正确树立中华龙文化的形象;异议方认为,无论海外怎么误解,中华龙文化不需要对外解释,应走自己的路。 又如,争议双方都以对龙文化存在多义性和复杂性为主要依据。支持方认为,正因为龙文化存在着各种解释,有必要“正名”;异议方认为,正因为龙文化存在着各种解释,就不必强求一致,强求是无益的,达不到效果。包括一些媒体发表的评论文章,实质也是直觉性质的,往往说出了结论,而没有具体分析说理。例如有一篇文章,称更改龙英译名是文化焦虑和文化洁癖,但为什么这样说,却没有分析。 又如,有一篇文章提出,龙的英译名就是要“改邪归正”,但为什么要这样做,也没有分析。直觉性的争论是完全必要和有益的,它广泛地反映了民情民意和社会思潮,但这种争论并不是学术分析性质的。 二、举证性质的讨论 在目前出现的争议中,争议双方都采取了举证方法。支持方提出,中华龙在国外一直未得到正确理解;而异议方则举出许多调查结果表明,外国人并不因龙的英译名未变更而错误理解中华龙。有的报刊发表了一位长期驻外人员写的文章,以亲身经历说明,外国人现在能够直接理解中国形象,他们称呼中国龙为 Chinese Dragon,以区别西方的龙;有的报刊发表了一位美国人的言论,以他的经历说明无需改变龙的英译名。 但正如一些言论指出的那样,所有的举证和调查结果都具有局部性,不能凭局部的体会和调查结果得出一般和总体的结论,那样会犯以偏概全的错误。 三、分析性质的讨论 龙的英译名是否应当变更,是一个学术上必须展开充分分析的问题,应当从语言学、社会心理学等学科领域内展开探讨,应当从对外交流的经验教训中展开探讨,而不应将其完全政治化和意识形态化,这样会产生骂战和互相扣帽子的激情方式,而没有冷静的学术分析态度。综观目前为止的整个争论,似乎未见学术分析性质的文字。一些学者在网上表明态度,但却没有展开分析说理。 叶馨兰和于贞在《中国文化报》上发表的文章具有逻辑说理性质,但仅限于反驳对方,而没有展开正面说理。这应该是这场争论今后应当提升的主要方向。 笔者和许多朋友一致认为,华夏文化纽带工程、《中国文化报》、人民网文化频道共同组织的“中华龙和国家形象”专题讨论很有理论意味,第一,这个讨论明确表示,是就弘扬龙文化的方法问题而开展。这就拓宽了讨论的领域,便于大家站在一个比较宽的面上,系统考虑问题,而不要就事论事,在一个点上反复拉锯; 第二,这个讨论号召大家具体分析龙文化在中国人心目中的积淀,以利对龙文化的现状和影响做出估价,这就对弘扬中华龙文化问题采取了冷静分析态度,采取了举证与分析相结合的方法。我们希望这一讨论深入展开,从而使目前开展的争论获得对大家都有益的效果。 附件二:把龙译成 dragon 无伤国家形象 作者:龚文庠,发布时间:2008年1月14日 2007年是猪年,却因为虎和龙而热闹了一番。虎是指“周老虎”事件,龙是指要把龙的英译“dragon”改过来。龙事件的高潮是开了一个大会,并发表《宣言》说:“中华龙与西方 dragon 完全不同。中华龙形象神奇,主要象征正义与吉祥;西方的 dragon 外貌丑陋,主要代表邪恶与祸祟。应将 dragon 直译为‘獗更’,将龙英译为 loong,以示区别。” 首先,中国的龙未必只有“正义和吉祥”的光辉形象。我们的常识中,龙也分好坏,有祥龙,也有恶龙,否则怎会让好龙的叶公吓得发抖?韩非子说,龙之为虫也,柔可狎而骑也。龙温柔的时候,骑在它身上都没事,但龙“喉下有逆鳞径尺,若人有婴(触碰)之者,则必杀人”。 其次,西方的龙未必总是代表“邪恶与祸祟”。最近的例子是新华网2007年12月4日专电的报道:英国工党议员伊恩·卢卡斯呼吁重新设计英国国旗,在国旗上面添加一条“威尔士龙”,以便更准确地反映国家的组成部分——英格兰、苏格兰、北爱尔兰和威尔士。威尔士龙指的是使用了数百年的威尔士国旗上的图案,官方的说明是:一只红色向前直走的龙,又称红龙(Red Dragon)。研究国旗史的一位英国专家说,红龙的含义可能源自十五世纪威尔士诗人的诗句:红龙鼓舞我们行动。既然东方的“龙”和西方的 dragon 都没有非常明显的善恶定位,改译的理由似乎也就不存在了。 其实,主张改译的专家们是跟图腾太较真了。图腾多与动物相关,是一个民族、种族或群体的精神象征,如龙图腾、熊图腾、狼图腾、鹰图腾等。图腾的含义由拥有者来界定,在历史的演进中图腾动物的形象已被高度神化、净化、美化,成为一个相对稳定的视觉符号。图腾在现代社会早已不再神秘,更被关注的或许是它的美学符号功用。人们不会去细究远古传说的真伪和图腾动物的生理特性,不会认为以狼为图腾的民族就残忍狡诈,正如同不会认为属猪的人都是胖子。在古代,冒犯图腾灵物也许曾是“杀无赦”的大罪,但现代人对图腾的态度就宽松洒脱得多。 近日英国媒体报道,经过一周的网上投票,以最高票数(55%)当选的英国国旗新图案是米字旗背景下一条戴着墨镜的火焰龙。恐怕没有人会因此而认为英国在自毁国家形象,人们倒是体会了英国人无所不在的幽默。美国漫画家把民主党和共和党分别画成固执笨拙的驴和愚蠢保守的象,这两个党不仅没有强烈抗议,而且干脆把驴和象当做了自己的图腾或称“吉祥物”。 对龙文化的热烈讨论是出于对我国国际形象和地位的关心,这当然是好事,但一个国家的形象取决于它的实力、行为、文化、历史、领导人、公民等诸多因素,是长期积累的结果,不是可以靠“设计”和“构建”随意改变的。 我不赞成将龙的英译改为 loong,理由有三。第一,这个改动出于对龙图腾的狭隘理解,有“文化洁癖”的嫌疑。第二,语言的主要功用是方便沟通,把大家熟知的常用词 dragon 改为 long 或 loong,是给跨文化交流设置人为的障碍。第三,功利性太强的“人造语言”一般不能长久。“文革”以“破四旧”名义兴起改名风潮:长安街改东方红大街,东交民巷改反帝路,清华附中改红卫兵战校,协和医院改反帝医院,瑞蚨祥绸布店改立新绸布店,改名的时候都有响当当的道理,现在呢?人名地名店名绝大多数都改了回来。可见,违背语言沟通规律,为一时的功利目的而生造的词语最终都会被历史淘汰。 (转载自《北京青年报》) 相关链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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