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的英文应该翻译成 lo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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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akōn”最早汉译小考

Daxiyang
(本文来源:作者2006年12月30日来稿)

  西方的“Dragon”与中国的龙本来是两种形似,但具有截然不同的历史文化内涵的神话动物。长期以来一直使用“Dragon”来翻译中国的龙。一般认为,这是一个历史不是很久的“英语翻译错误”,但事实并非如此。

   从词源学的角度来说,西方各种罗曼语族的语言(法语的 dragon,意大利语的 drago,葡萄牙语的 drago 及 drag?o 和西班牙语的 dragón,等)均通过拉丁语的 dracō 和 dracōn 派生于希腊文的 drakōn。

  据有关研究,英语的 Dragon 在中古时期由法语传入。

  葡萄牙语有两种形式:drago 及 drag?o。前者为古词。后者系现在通用的书写法。

  互联网有消息说,早在上个世纪二十年代,一个在中国住了很久的外国人便提出要重新翻译“龙”的名称,但未引起重视,才发生了今天这场风波。

  其实,龙的译名问题,由来已久。葡萄牙人是最早东来的欧洲航海民族,因此关于龙一名翻译的始末似乎应该在他们的文献当中进行查找。

  在葡属印度生活过十多载的费尔南·罗佩斯·德·卡斯达聂达在其于 1551-1561 年间出版的《葡萄牙人发现征服印度史》一书中,涉及了“龙”:

  “敌人溃逃后,城市及国王宫邸遭到了洗劫。找到了一块属于柯枝国王的石碑。这是一块白色的石头,与其它石头无所不同。其形制如同半扇磨片,上面刻有一些马拉巴尔字。得到这块石碑后,柯枝的军事贵族大肆庆祝了一番。同时,还找到了几块金属牌,上面刻着龙,还有汉字(letras chins)。雷批林(Replim)国王对这些东西顶礼膜拜,因为是他们宗教的物品。马尔廷.阿丰索(Martim Alonso)劫掠城市之后,将一切付之一炬,然后回到了柯枝。在那里,他受到了隆重的接待。他把雷批林国王的华盖、那些金属牌以及石碑交给了柯枝王。柯枝王对这些物品十分珍惜,所以感激不尽。”

  此处“龙”的原文为“serpes”,义即蛇。葡萄牙人初抵东方,不知龙为何物,遂以蛇称之。现在拉丁文的 dracō 和 dracōn 也作蛇解。

  十五世纪随葡人东来的耶稣会扮演了早期中西文化交流的主要角色。在被认为是罗明坚与利玛窦于 1583-1588 年间编纂的《葡汉词典》上,我们可以看到:“Drag?o Chiou 蛟”(罗明坚、利玛窦《葡汉辞典》,魏若望序,里斯本,2001 年,第85页)。换言之,早在十六世纪末,“Drag?o”已经被翻译成了汉语的“蛟”。

  汉王充《论衡·龙虚》曰:“蛟则龙之类也。”亦称为“蛟龙”。“蛟龙见而云雨至,云雨至则雷电击。”

  一说龙有四种:有鳞者称蛟龙,有翼者称应龙,有角者称虬龙,无角者称螭龙。一说有两角者为龙,独角者为蛟,无角者为螭,无脚者为蠋。

  按照“有鳞者称蛟龙”的分类法,罗明坚与利玛窦二人将“Drag?o ”翻译成“蛟”还是很准确的,因为常见的是“有鳞者”。

  这反映在中国现存的三座九龙壁上。山西大同的九龙壁位于城内大东街(和阳街)路南,建于洪武二十五年(1392)至二十九年(1396)间。上有九条“蛟龙”腾云驾雾,捕风弄雨,体态雄健,栩栩如生。另外两座在北京。一在故宫内廷东六宫内,一在北海天王殿西。均表现的是九条奔腾飞翔在云涛中的蛟龙。

  在澳门著名的大三巴牌坊上,有一组汉语铭文:“圣母踏龙头”。其画面是一踏在龙头之上圣母。这“龙”是一条七头蛇(hidra,通常译作九头蛇)。其外观十分怪异,长者翅膀,披着鳞甲,一个有角的魔鬼头,周围有六个鸟头。七头蛇用汉语“龙”字来表示。

  葡萄牙艺术史学家寇塞罗(Gon?alo Couceiro)博士这样评论说:

  “如果我们考虑到龙这种动物对中国人所具有的神圣意义和及其神秘色彩,中国人又认为是‘龙的传人’,这的确是很令人吃惊的。

  “显然,这里的图形并不是中国人所说的龙。龙的形象出现于三世纪。我们今天所看到的形象始于六世纪。

  “的确,中国的龙有四爪(三巴牌坊上的只有两爪,而且身上披满了鳞甲)。龙对中国人来讲,不过是一种无害的动物。尽管其面貌狰狞,但它能呼风唤雨。据说,它还有其它的好处,因此以它来象征中国皇帝。

  “无论如何,使用‘龙’这个字是有点奇怪,或许是因为找不到更恰当的词来翻译七头蛇,或许是因为不知道龙对中国人民所具有的真正代表意义。

  “还有一种可能是,用龙的目的是为了拒绝偶像崇拜。在中国和日本传教的耶稣会传教士竭力反对偶像崇拜。因而,这一图像从某种意义上而言,代表着上帝战胜异教偶像和魔鬼的胜利。”

  至大三巴牌坊完工的十七世纪初,耶稣会已经在澳门立足六十至七十年了,他们对龙的文化意义应该说已经有所了解了。因此,他们虽然在此处使用了龙字,却不能在上面雕刻象征皇权的龙的形象,而是用西方神话中的七头蛇来代替。当时是明末,如果他们雕刻上一条龙,定会遭到中国官府的查处和严惩。

  其实这所谓的七头蛇脱胎于新约圣经《默示录》描写的“七头红龙”:“隨著天上又出現了另一個異兆:有一條火紅的大龍,有七個頭,十隻角,頭上戴著七個王冠。”(思高圣经:默示录:第十二章)

  无论是蛇还是“红龙”都是邪恶的象征。“于是那大龙被摔了下来,牠就是那远古的蛇,号称魔鬼或撒殚的。”(思高圣经:默示录:第十二章)

  耶稣会巧妙地使用了七头蛇的形象代替了“七头红龙”,既坚持了天主教教会的教义,又避免了可能与中国官民的宗教与政治冲突。

  除了前述罗明坚与利玛窦把“Drag?o”意译为“蛟”外,利玛窦(1552-1610)在其生前所著的《基督教入华史》(Storia dell'introduzione del cristianesimo in Cina)中,已经使用意大利语“drago(复数形式dragoni)”来对译汉语的“龙”。“……那里摆着一张宝座,上面张挂着布满了剪贴有龙图案的帐幔。这是皇权的象征。……”(德礼贤(Pascal M. D' Elia , S.J.)注释《基督教入华史》(Storia dell'introduzione del cristianesimo in Cina)),罗马,国家出版社,1942年,第1卷,第80页)

  此处所谓“布满了剪贴有龙图案的帐幔”便是汉语中的“龙幔”。

  出版利玛窦上述手稿并为其注释的著名汉学家德礼贤(1890-1963)以一个简单的比较,准确地解释了龙历史文化含义:“龙对中国而言,如同罗马人的鹰。”(《基督教入华史》(Storia dell'introduzione del cristianesimo in Cina)),第1卷,第80页,注释5)

  利玛窦送给万历皇帝的那座大钟的外壳也装饰着雕龙的图案。(《基督教入华史》(Storia dell'introduzione del cristianesimo in Cina)),第1卷,第80页,注释5)

  这说明,在利玛窦时代,基督教旧教,即天主教的耶稣会已经完全了解了龙在中国文化内的含义,并未将其同西方的“Dragon”等同起来。即便在神学上要坚持《圣经》的教义,但实际上它绝不能排斥龙。恰好相反,它制定了“文化适应”的政策,入乡随俗,对龙采取一种恭敬的态度,以便融入社会。

  将龙眼中的龙字音译作“longane”的也是利玛窦(《基督教入华史》(Storia dell'introduzione del cristianesimo in Cina),第1卷,第18页)。后来的金尼阁、曾德昭、何大化等人均沿用并加了一个可能是当时所谓的“官话”的拼音“lumyen”、“lomien”等,再以“龙的眼睛”加以词义注释。

  本文只是对西方刊本中龙字的义译及音译的初步研究。假如对浩如烟海的西方传教士所留下的手稿文献进行爬梳的话,可能会发现更多的关于龙的叙述及其拼音的资料。

  总而言之,早期来华的天主教耶稣会传教士对龙的历史文化含义有确切的了解,对龙是尊敬的,从无用“dragon”来混淆龙的企图。为了避免“dragon”形似龙而可能产生的误解,在“圣母踏龙头”这一浮雕中,变通使用了“九头蛇”的形象。现在的“混淆”是晚近的、人为的、恶意的……,中国有必要理睬一小撮别有用心人的作崇吗?

  虽然从龙的义译和音译的沿革来看,并不一定要革除“Dragon”,但鉴于有将其贬义与中国龙联系起来的现实可能性,中国人有责任使龙的英名不受到玷污。使用龙的自己的拼音形式不失为一个好的选择。不是我们为外国人改“Dragon”,而是为我们的龙正名。建议在今后中国官方出版的西方语言书刊中,采用黄佶力倡的 “Loong”。

  改不改是中国人的义务,用不用是外国人的权利。

  如果说龙无幸被选作 2008 年北京奥运会的吉祥物是与其外语译名的贬义有关的话,只要先为龙正名,便可以堂堂正正地使用中国文化的这一基本认同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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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题图装饰背景图片取自荷花塘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