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的英文应该翻译成 loong

返回首页  为什么是“龙的传人”?  投稿信箱:1131376436@qq.com  《译龙风云》

学术论文摘选 

编码——解码过程断裂造成龙被妖魔化为《圣经》中的魔兽

原标题:“编码——解码”理论在跨文化传播中的应用与发展
伍海英,新闻爱好者,2010年1月(下半月)

  人是能够创造符号并使用符号进行交流与传播的动物。对“符号”的创造与操纵成为人区别于动物的标志。在人类创造的各种符号中,语言占据最重要的地位,人类绝大多数的交流与传播要仰仗“语言”这一符号以及“文字”这一符号来进行。

“编码——解码”理论在跨文化传播中面临考验

  汉语中的“龙”与英语中的“dragon”原本在各自的语言系统中被赋予不同的涵义,但早期的翻译者在二度编码时将二者联系起来,导致了“二度编码”对原初意义的背离。又由于“龙”在中国有着特殊的内涵,是国家形象的标识之一。“二度编码”后的“dragon”无法承载这一内涵,造成了英语世界对中国形象的误读。因此,有专家建议不再以“龙”作为中国国家形象标志,原因是“dragon”作为中国形象标志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容易导致误读甚至别有用心的歪曲。

  沃尔特. 李普曼在其名著《公众舆论》中提到,“多数情况下我们并不是先理解后定义,而是先定义后理解。置身于庞杂喧闹的外部世界,我们一眼就能认出早已为我们定义好的自己的文化,而我们也倾向于按照我们的文化所给定的、我们所熟悉的方式去理解”。

  西方不可能按照东方文化来理解中国“龙”,而只会按照他们的文化、世俗、宗教所塑造的刻板印象来理解。在西方文化中,由于早期翻译者的二度编码有误,中文符号“龙”与英文符号“dragon”被画上了等号。西方对“dragon”的印象来自他们的文化与宗教,在对西方文化产生巨大影响的《圣经. 新约》中,“dragon”的形象是这样的:“天上又现出异象来:有一条大红龙(a gigantic fiery red dragon),七头十角;七头上戴着七个冠冕。它的尾巴拖拉着天上星辰的三分之一,摔在地上。龙(dragon)就站在那将要生产的妇人面前,等她生产之后,要吞吃她的孩子。”在“龙”与“dragon”被翻译者画上等号之前,西方人对“dragon”的解读并非对中国“龙”的解读,他们的头脑里没有“龙”的概念。而当翻译者将“龙”与“dragon”互译之后,西方人对“龙”的概念产生了,那就是“dragon”,也就是《圣经》中的魔兽。

  在同一语言系统中,意义经过传者和受者的编码——解码之后,不会产生很大的偏差。而在跨文化传播语境中,由于增加了两种语言的翻译过程,编码——解码理论面临着严峻考验。中国人在虚构了一种由马头、鹿角、蛇身、鱼鳞、鹰爪等元素构成的灵物之后,将其当做自己的祖先,并创造了一个中文符号“龙”来指称这种虚构灵物,这是编码。当受传者与传播者处于同一文化语境中时,受传者接触到中文符号“龙”,会将其解码为“中国人虚构的由马头、鹿角、蛇身、鱼鳞、鹰爪等元素构成的灵物”。当受传者与传播者处于不同的文化语境中时,传播者想要传播“由马头、鹿角、蛇身、鱼鳞、鹰爪等元素构成的灵物”,受传者却理解为“《圣经》中的魔兽”,传播者编的符码是“龙”,受传者解的符码是“dragon”。编码——解码过程出现断裂,这种断裂造成“龙”被妖魔化为《圣经》中的魔兽。

翻译中的二度编码理论

  从符号学的角度来看,这个问题的焦点在于被早期翻译者画上等号的两个符号“龙”和“dragon”,其所指涉的对象并不相同,由此造成东西方对符号的解释出现很大的差距。美国符号学先驱皮尔士认为,“构成符号的要素有三:一是代表事物的符号(形式),二是被符号指涉的对象(指称),三是对符号的解释(意义)。”中文符号“龙”的指涉对象是中华文化中独有的一种虚构生物,并象征中华民族,具有图腾功能。英文符号“dragon”的指涉对象是《圣经》中的一头魔兽,因其具有对邪恶势力的象征功能,常常成为电影、漫画中被斩杀的对象。中文符号“龙”和英文符号“dragon”形式不同,指称不同,意义更是南辕北辙。把二者画上等号完全是早期翻译者的拉郎配。

  根据斯图亚特. 霍尔的编码——解码理论,“意义生产依靠于诠释的实践,而诠释又靠我们积极使用符码——编码,将事物编入符码——以及靠另一端的人们对意义进行翻译或解码来维持。”在跨文化传播中,由于符号之间需要翻译,原先由“编码——解码”构成的传播过程被扩展为由“二度编码”,即“(传播者)编码——解码(翻译者)编码——(受传者)解码”构成的跨文化传播过程,传播链条延长,另一端的人们对意义的解码有可能因“二度编码”的介入而产生误读,比如中文符号“龙”经过二度编码变为“dragon”,就会被受传者解码为《圣经》中的魔兽。

  赵心树、李聪认为:“许多人想当然地认为,外文符号、中文符号、指称对象这三者之间存在一个‘唯一正确’的组合,这个组合可以也只能从字典里找到。”由于“龙”在字典里是“dragon”,于是“龙舟”成了“dragon boat”,“小龙女”成了“little dragon girl”,“龙的传人”成了“descendants of the dragon”,但由于“dragon”还有“魔鬼”和“悍妇、泼妇”的意思,于是“龙舟”经过二度编码变为“dragon boat”,受传者解码后的意义成了“魔鬼船”,“小龙女”经过“little dragon girl”其意义被解码成了“小泼妇”,“龙的传人”成了“魔鬼的子孙”。由于中文符号“龙”和英文符号“dragon”的指称对象不同,在跨文化传播中,“龙”和“龙的传人”被彻底误解。

  “二度编码”在跨文化传播中的存在为我们解决“龙”的英译名问题提供了解决路径,那就是从“二度编码”入手。上海外国语大学吴友福教授的“弃龙”,其实并不是要抛弃中文符号“龙”,也不是要抛弃中文符号“龙”的指称对象,更不是要抛弃中文符号“龙”的深层象征意义——中华民族的图腾,而是要抛弃中文符号“龙”在西方世界引起的形象联想。笔者以为,问题的关键在于改变符号形式与符号指称之间的对应关系,即改变“龙”与《圣经》中的魔兽之间的对应关系。

  在同一文化圈中,改变符号形式与符号指称之间对应关系的难度很大,比如硬性规定将中文符号“龙”与“狮”之间的指称对象互换,看到中文符号“龙”,我们需要联想到“一种勇猛的四足动物”,看到汉字“狮”,我们需要联想到“一种具有马头、鹿角、蛇身、鱼鳞、鹰爪的虚构灵物”,这种改变成本太大且没有必要。而在跨文化传播中,符号形式与符号指称之间的对应关系比较容易改变,原因在于跨文化传播多出了一个“二度编码”过程。要改变中文符号“龙”与“《圣经》中的魔兽”之间的对应关系,只需在“二度编码”时切断两种符号形式“龙”与“dragon”之间的对应关系,并再造一种新的符号形式来指称“具有马头、鹿角、蛇身、鱼鳞、鹰爪的虚构灵物”就可以了。

“二度编码”理论的应用

  针对“弃龙”说,华东师范大学传播学院副教授黄佶呼吁要“为龙正英名”,弃用错误翻译“Dragon”,并认为这是避免中国“龙”受到误解的根本之道。笔者认同这一观点,“为龙正英名”是切断中文符号“龙”与西方世界“恶魔”形象对应关系的成本最小的途径。

  ……。

结语

  传播中的“编码——解码”理论在跨文化传播中已经发展成为二度编码模式,“二度编码”承担着连接两种文化的重任,对“二度编码”过程的精准把握可以避免跨文化传播中因文化背景不同而产生的类似于“龙”与“dragon”的误解。翻译者不能仅仅作消极的中介转换,还要发挥主观能动性。正如麻争旗教授所说的:“按照自身的文化价值取向,带着个人的习惯和风格去读解外来文化。”

参考文献:

1. 沃尔特. 李普曼[美]著 ,阎克文 、江红译:《公众舆论》,上海: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06年版。

2. 赵心树、李聪 :《跨语传播中的应用符号学理论——再谈“中国共产党”的英译》,《国际新闻界》,2006(8)。

3. 李彬:《符号透视: 传播内容的本体诠释》,复旦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4. 特伦斯. 霍克斯[英]著 ,瞿铁鹏译:《结构主义和符号学》,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97年版。

5. 丹尼斯. 麦奎尔[英]、斯文. 温德尔[瑞典]著,祝建华、武伟译:《大众传播模式论》,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97年版。

6. 麻争旗:《翻译二度编码论——对媒介跨文化传播的理论与实践之思考》,《现代传播》,2003(1)。

  (作者单位: 长江师范学院外国语学院)

(黄佶编辑配图,2022年7月1日)

相关链接:

伍海英:将中国“龙”翻译为 liong 的几个意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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