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的英文应该翻译成 lo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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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龙”落选 2008 年奥运会吉祥物说起

吴丹(华东师范大学传播学院)

摘要:
  中国的龙和西方的“龙”是完全不同的东西。西方的“龙”是 Dragon,在外形和性情上和中国的龙有很大的差异。为了区别于中国的龙,可以把 Dragon 音译为“得拉更”。本文从起源、翻译和价值观这三个角度,分析了东西方的“龙”完全是“此龙非彼龙 ”。

  2008年北京奥运会是中华民族为之期待并且引以为豪的大事。为了积极配合奥运会的宣传活动,奥运会吉祥物的选择也成为重中之重。截至2005年11月9日晚,在北京奥运惟一官方合作网站搜狐网主办的奥运吉祥物竞猜活动中,由甘肃推荐的“中华龙”得票率为51.74%,最被网友看好。在新华网的同期调查中,37%的网友看好“中华龙”,依然排名榜首。[1]但是,于2005年11月11日在北京工人体育馆举行的奥运会吉祥物发布暨倒计时1000天活动上,奥组委正式推出了第29届奥运会吉祥物,龙竟然意外落选。

  得知“龙”落选的消息后,很多网民纷纷表示不满。京华报11月12日的报道称“‘中国龙’是在对吉祥物进行最后一轮审定时被淘汰出局的。记者从北京奥组委了解到,由于龙的形象在东西方存在差异,北京奥组委第53次执委会建议用鸟代替龙的形象。”[2]

  对于上述原因,天涯社区论坛上展开了激烈讨论。以下是两种典型的评论:

  评论一:西方龙和中国的龙根本完全是两样东西,样子上完全不一样。所以不存在不尊重别国文化的问题,应该让世界认识一下中国的龙。

  评论二:不选龙是正确的,因为龙做吉祥物,确实不能被西方文化所接受,奥运会是面向全世界的,只不过我们经过争取,将下一届奥运会放在我们国家举行而已,奥运会又不是我们国家自己独有的。我们当然要尊重别的国家的文化。[3]

  对于以上两种观点,笔者认为双方争论的焦点是一方“要尊重别国的文化”,这当然没错;另一方“要让世界了解自己的文化”,这也无可厚非。但是本质上两者是并不矛盾的。

  这里我们要注意一个客观事实:中国的龙是吉祥的象征,但在英文中龙被翻译为 Dragon,而 Dragon 的本义是“凶残的有翼巨兽”。上述争执的根源实际上就在这里。

  如果我们是要把代表“邪恶,凶残”的、西方人头脑中“Dragon”的形象做吉祥物,可以说不尊重别国文化。但是,如果是与 Dragon 压根就没关联的中国的龙的形象,作为我们自己的民族象征的图腾出现,那么,不仅谈不上不尊重别国文化,反而会因为英文名称的相同而引起西方人的好奇,使他们更愿意来了解中国的“龙文化”。仅因为英文名称相同就下作出否定性的判断,是武断的表现,是一种歧视和不平等的决断。

  从另一个角度说,做为莫斯科奥运会吉祥物的小熊“米沙”看起来很可爱,但是熊有着贪婪、残暴的个性,“俄罗斯熊”更是闻名于世;美国洛杉矶奥运会的山姆鹰,鹰也有着强权、好战的一面,在美国国内主张用武力解决争端的一派势力就被称为“鹰派”。按照某些人的逻辑,若联想到苏联和美国之间争斗的历史,熊和鹰的形象似乎都会伤害一些国家人民的情感,而事实恰恰是这两个分别代表苏联和美国的吉祥物都很成功,从来没听说有哪个国家因此而提出抗议。[4]熟悉希腊文化的人都知道,雅典奥运会的吉祥物是乱伦的产物,① 显然,这也不符合东方人的道德观念。

  由此可见,即使是真的“形象”有争议,也不能作为落选理由。上述的例证还表明,在吉祥物的选择上,与本国本民族情感密切相关、最能突出民族特色,是最首要的条件。

  一位美术学教授曾说:“假如让我来设计吉祥物,我的选择就是——龙!首先,我们是龙的传人,龙并不单纯地是中国人的图腾,而且是世界华人的图腾,象征的是华人文化和五分之一地球人的心理认同。其次,由于龙在实体上并不存在,只要能够把龙设计得可爱、不落俗套,就一定能为大部分人所接受。”

  笔者认为龙是中华文明的象征,这一思想在每个中国人的心中是根深蒂固的。要有中国特色、体现中国的文化,龙做吉祥物是最佳选择。龙固然是虚幻的,可是龙却是中华儿女的精神图腾。问题的实质在于纯粹的民族精神的传达。从这个意义上说龙的地位无可取代。

  究竟龙的形象在中西方有多大的差别,使之成为“龙”作为吉祥物落选的罪魁祸首。接下来笔者就从三个角度对龙的形象做一番考证,来证明东西方的“此龙非彼龙 ”。

  西方的“龙”实际上是 Dragon,笔者尝试把 Dragon 音译为“得拉更”,以便区别于东方的“龙”。

  1,从起源的角度

  龙在远东地区一般都具有比较美好的象征含义,而在西方,“得拉更”(Dragon)却是恶的代表,因此龙或得拉更的象征含义比较复杂。

  中世纪时期的“得拉更”集空气、火、水和大地的象征含义于一身。人们一般都认为它能吐火,头上长角,生着一对蝙蝠的翅膀,长着鹰的利爪,身上有鳞,尾巴似蛇,生有倒勾。此外,它还会以海蛇的形式出现,多见于有关苏格兰守护神圣乔治的油画中,这一形象可以追溯到苏美尔人和闪米特人关于混沌女神提阿玛特的传说,希腊神话中的英雄珀尔修斯为救安德洛墨达公主,也曾同水怪进行过生死之战。

  作为恐怖的形象代表,“得拉更”在许多地方是勇士的象征,频繁出现在帕提亚和罗马的旗帜上,被刻在北欧海盗的船头上。在凯尔特民族中,它是皇族力量的象征;在盎格鲁-萨克逊人统治时期的英格兰,它常常出现在旗帜上;在威尔士,直到如今,红色的“得拉更”仍是该民族的象征。在“得拉更”的象征含义逐步下降为人类敌人和邪恶的过程中,基督教起了很大的作用。

  意大利文艺复兴兴盛期画家拉斐尔笔下的圣乔治是基督教中少数杀死“得拉更”——混乱、无信仰、邪恶或原始兽性的象征——的圣徒之一。圣母玛利亚有时也脚踩“得拉更”,表明战胜了邪恶势力。

  在亚洲,特别是在中国,龙是自然界构成成分运行规律的象征,尤指能行云降雨的雷电,常用龙口中或喉中所含的一颗珍珠来表示。因此中国农历春节后的二月二那天,人们一般都要扎些纸龙,伴着爆竹声舞龙灯以求来年风调雨顺。青绿色的五爪龙在汉代非常流行,是阳气旺盛的象征,同时也可以表示东方、初升的太阳、生殖繁衍、幸福快乐、精神财富和长生不老。三爪龙在日本是天皇的象征,同样也是雨水的主要标志。东南亚的许多国家都持这种观点。中国的四爪龙是世俗权力的象征。在印度传统中,龙也有类似的权力象征作用。[5]

  从起源的角度来看,东方的“龙”和西方的“得拉更”有着明显差异,可以说是截然相对的概念。可是因为龙和“得拉更”本身都是不存在的,它们的所有意义都是象征性的,是人们所赋予的,所以,它们各自的象征意义决定了东西方人民对它们的感情。

  2,从翻译的角度

  “得拉更”(Dragon)是一种巨型怪兽,形似鳄鱼,身披鳞甲,长有巨爪和翅膀,能游水,能飞行,能喷火。它凶猛异常,破坏力大,是恶的象征。西方神话中有许多英雄屠“得拉更”的故事。阿波罗(Apollo)杀死一条叫皮松(Python)的“得拉更”。圣徒乔治(St.George)用矛杀死一条“得拉更”,救出一位被献祭的公主。中世纪的传说中,更少不了“得拉更”和屠“得拉更”的英雄。有名的,如尼伯龙根(Nibelungen)杀死“得拉更”法夫纳(Fafnir)。

  中国文化中的龙和凤,有着图腾般的高贵地位,在西方文化中并无对应物。把龙说成 Dragon,把凤说成 Phoenix,纯属牵强附会。而龙和凤的引伸含义,连牵强附会都不能。如龙凤呈祥,dragon 和 phoenix,本无关联,更不可能呈祥。“望子成龙”、“亚洲四小龙”中的“龙”如果翻译成 Dragon,一定会让西方人误解。于是只能翻译成是 tiger(老虎),成为“望子成虎”和“亚洲四小虎”。在西方,“得拉更”更象是一种生物,而不是神物。[6]

  从翻译的角度来看,东西方应该是各自为证,互不干涉的,因为从起源上讲也只是英文名称相同的两种在人们脑海中分别勾画出的动物。但也正因为名称相同,不是象“筷子”一类只有中国才有的词,所以很容易望文生义,引起一系列的麻烦。如果当初龙就被音译为“Loong”或其它不会引起歧义的英文单词,就不会有今天的“东西文化差异之说”。因为两者本来就有着本质上的区别。

  3,从价值观的角度

  相对于西方,中国的价值观建立在儒学思想这个非神论思想基础上,因此对于神明的敬畏仅局限于自然神方面。龙是古代神话传说中有鳞、有须、有脚、有爪、能升能降、参弄云作雨,力大无穷的神异动物。 正如《说文》中所描述的:“龙,鳞虫之长,能幽能明,能细能飞,能短能长,春分而登天,秋分而入渊。”

  很显然,中国古代神话中关于龙的说法,是和原始人类与大自然的斗争相联系的,表现出一种人定胜天的思想。所以,龙也就象征战胜自然力的强大的动力。以后龙的形象抽象出来,凝聚成为具有神力的龙,它能负载神人乘云上天,也能帮助人们造福。

  西方社会则不然,由于长期缺乏一个强大统一的中央集权政府社会动荡不安,民众不光要被领主们控制,还要被更加强大的教会进行思想精神方面的控制。

  西方的“得拉更”也具有人类无法想象的智慧与力量,但却并非是人类的伙伴,而是一种高高在上的存在。如果说中国龙的外形是画蛇添足,那么西方“得拉更”的外形就是变种蜥蜴,它的外形与远古时代的恐龙相似,并且随着本身风火水的属性的不同,外形也有所不同。在西方奇幻小说中,“得拉更”族拥有至高无上的力量,因此在它眼中的低等种族之间的战争对它来说毫无意义,因为没有谁有胆子来惹它。所以大多数时候都是英雄们为了各种原因,仪式隆重地去拜访它或者很不幸地碰上它。[7]

  从价值观的角度来看,东西方对待龙和“得拉更”的态度迥异。虽然都是神话的产物,东方却善于借助“龙”的力量为民众造福,而西方则把“得拉更”孤立起来,与大众完全脱离。如果说东方龙性格中已经有倾向民众的一面,西方的“得拉更”则还是自然界中一种震慑民众的自然力量。

  综上所述,不管是从东西方龙的起源上还是从历史演化过程中人们所赋予它们的新的象征意义来看,笔者认为最关键的因素是东西方民众的心理和感情。

  从历史的角度以及后来民众对它们的态度可以明显看出,我们中华民族和龙是有着不可分离的血脉关系,而西方的“得拉更”在后来的发展中只是与奇幻小说走得比较近,在其它方面没有进一步的发展,似乎西方的“得拉更”已经离他们的民众越来越远。在这种情况下我们的龙却越来越有朝气和活力,“神州六号”的成功,中国巨龙再一次腾飞,用事实证明“人定胜天”的信念,这也是人们对龙的最初的期待。所以,我们不仅要把龙的精神继承和发扬下去,更要让西方民众认识中国的“龙”,了解我们源远流长的“龙文化”。

参考文献:

[1]曹刚:北京评选奥运吉祥物,藏羚羊更契合奥运精神,搜狐新闻中心,2005年11月8日,http://news.sohu.com/20051108/n227427923.shtml

[2]李艾,京华:“中国龙”最后一轮被淘汰,2005年11月12日,http://www.ynet.com/view.jsp?oid=6785965

[3]福娃怎么把龙给 PK 掉了呢?网上讨论,2005年11月13日-12月8日,http://www.tianya.cn/new/publicforum/Content.asp?strItem=worldlook&idArticle=85834

[4]风不语:奥运五福娃,2005年12月6日,http://blog.sina.com.cn/u/465f33ee010000ue

[5]作者不祥:龙,时间不详,http://olclass2.shtvu.edu.cn/onlineclass33z/kecheng/ZW0203/2title620014610352/long.htm

[6]作者不详:西方龙风不是神, 2005年10月26日,http://oeeee.com/travel/renwen/t20051026_17394.html

[7]作者不详:评论:奇幻网游中国制造,2004年3月25日,http://www.163games.com/040325/116,1318,615035,00.shtml

注释:
① 雅典奥运会的吉祥物是根据古希腊陶土雕塑玩偶“达伊达拉”为原型设计的两个被命名为雅典娜和费沃斯的娃娃。根据希腊神话故事记载,雅典娜是智慧女神,费沃斯是光明与音乐之神,也就是我们所熟知的太阳神阿波罗,两人的父亲都是宙斯。在油画“勒达与天鹅”中,天鹅是宙斯的化身,太阳神阿波罗是人鹅杂交的产物;雅典娜则是宙斯将怀孕的墨提丝(宙斯的同宗姐姐)吞入腹中,但头痛欲裂,便让人劈开脑袋,从中跳出来的。

(文字编辑:黄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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