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的英文应该翻译成 lo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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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议冯世则先生旧文“关于‘龙’的翻译”

黄佶

  冯世则先生在“关于‘龙’的翻译”一文中指出龙和 dragon 在外形上有显著的差异:“一位戴角而不长翅,那一位长翅而不戴角”,并指出:“这些形态学特征虽远远不足以把它们分别归类(虚构的动物自然无法归类),却完全能够判断它们绝非同种,龙和 dragon 两词因此也就不得互换通译。”

  那么他为什么又主张“龙 dragon 通译”呢?因为他认为重新翻译龙最主要的理由不能成立:“dragon 为恶而龙为善”。

  他根据古人的言论,论证龙有两恶:“总是绝对强大的暴力的象征”,“下流——没有底线的、当然地残暴的下流”。

  我就很奇怪了,既然龙这么恶、这么淫,中国人为什么热衷于“望子成龙”?为什么给孩子取名时大量使用“龙”字?难道他们不怕自己的孩子长大之后成为凶残的暴徒?为什么中国人赞扬别人的女婿为“乘龙快婿”?难道他们在暗示这个新郎是个色鬼?

  中国人的企业取名或注册商标时为什么这么喜欢用“龙”字?难道他们喜欢自己的企业或产品给人“黑道”和“淫荡”的感觉?

  中国农民和海外华人为什么在节庆时分喜欢舞龙?难道他们都是在赞颂暴力?在宣扬色情?

  中国古今很多建筑物、家具、器皿、服饰和艺术品等等上都装饰了龙,难道都是在崇尚暴力、鼓吹色情?

  北京奥运会开幕式上升起三十二支巨大的龙柱,是在号召全世界运动员们在比赛时大打出手、在比赛后嫖娼狎妓?

  显然都不是。虽然在中国的神话小说里,有不少恶龙,但中国人说到龙,脑子里出现的形象主要是力量、吉祥和欢庆,所以中国人才这么喜欢龙。

  冯先生说完龙的恶之后,说:“不能一面之词,专讲龙的坏话。”我以为他要讲龙的好话了。但不是,他开始说 dragon 的好话了。也许是因为 dragon 的“好”实在太少了,所以冯先生关于 dragon 的好话很短,只有一段,因此我全文抄录:

  《不列颠百科》称,西方的龙(当然指他们的 dragon)早就用作尚武精神的表征,史书中的北欧和诺曼人征服之前的英格兰都有以龙妆饰盾牌和战船的记载,而“在20世纪,龙的形象正式被画入威尔士亲王的纹章”。“威尔士亲王”者,英国“皇太子”也。可见西方的龙的品德也并非只有一个向度。

  但不知道冯先生为什么不再稍微收集多一点点材料,了解一下,在西方人的观念中,dragon“好”和“坏”这两个“向度”的相对比重是多少?

  西方人最重要的书《圣经》中说 dragon 是恶魔,美国新总统奥巴马前几天宣誓就职时,手就是按在这样一本圣经上的。

  第二次世界大战时,美国的宣传机器用 dragon 象征德国和日本法西斯。有趣的是,德国法西斯的宣传机器则把苏联等反法西斯力量比喻为dragon,可见敌对双方都认为 dragon 是恶魔,而不是把 dragon 用来做自己“尚武精神”的象征。

  在西方的政治漫画中,dragon 被用来象征恐怖主义势力和组织、侵略战争、财政赤字、垄断企业、贪污腐败、环境污染、火灾、爱滋病等等。Dragon Lady 的含义则是“恶女人”。……

  (请见资料集“外国传播媒介和其它作品中的‘龙’”,http://www.loong.cn/cartoon.htm

  显然,在西方人的心目中,dragon 主要是坏的。

  冯先生以少数恶龙来否认在中国人的观念中龙主要是善的,同时却用少数善的 dragon 来掩盖在西方人的观念中 dragon 主要是恶的,犯了以偏概全的错误。

  龙和 dragon 在外形上有显著区别,龙在中国人眼里主要是力量和吉祥的象征,而 dragon 在西方人眼里主要是恶魔的象征,这些还不足以证明龙不应该再翻译成 dragon 了吗?

  冯先生说:“至于说要把龙奉为‘中国国家象征符号’、‘中国国家形象品牌’,恐怕也是说不通的。一个是画蛇添足,因为中国已经有国旗国徽;另一个则不伦不类——一个堂堂正正的国家,并非商号,用得着什么品牌?”

  中国也许的确不需要一个“品牌”或“商标”,但需要一个象征符号。的确如冯先生所说,中国已经有了自己的国旗和国徽作为自己的象征。但是冯先生忘记了,中国有自己的特殊情况,中国是一个社会主义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和国徽,既是中国的象征,同时也包含着社会主义的符号元素。世界上有很多华人,他们热爱祖国,但暂时还没有接受社会主义这一意识形态。当他们在表达对祖国的认同之情、需要一个具体的实物符号来代表抽象的祖国概念时,显然,不带任何政治色彩的“龙”是一个很适合他们的符号。

  翻译,不仅仅是语言的转换,还涉及文化和政治。韦努蒂(Lawrence Venuti)在《翻译再思》里说:“翻译是今日有战略作用的文化活动”(转引自“后殖民主义视野下的跨文化传播与翻译”一文),相信冯先生作为一个资深“翻译匠”应该是听说过这句话的。

  冯先生还说:“龙即使定要音译,恐怕也只能遵照汉语拼音方案作 long 而不可另起炉灶作 loong。”“汉语拼音方案于 1958 年公布,1982 年由世界标准化组织批准为国际标准,全球通行,中国人自己反而违背,是否也有违‘为龙正名’的初衷?”

  中国公布汉语拼音方案,并不意味着中国事物名在音译为外语时必须按照拼音字母的写法。中国政府发布过一个规定:《国务院批转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改用汉语拼音方案作为我国人名地名罗马字母拼写法的统一规范的报告的通知》,规定在把中国人名和地名翻译成外语时必须使用拼音字母。但是该规定并没有要求在音译中国事物名时也必须使用汉语拼音,所以,音译“龙”这个虚构事物时,不使用汉语拼音 long,没有违反国家规定,更谈不上“中国人自己反而违背”。

  按照汉语拼音翻译中国人名已经遇到了很多问题,例如“何小姐”在英语里是“Miss He”(“他”小姐),而“佘先生”在英语里是“Mr. She”(“她”先生),中国人在外国已经为此遇到了不少麻烦。所以按照汉语拼音音译中国人名本身就不完美,上述国务院批转的规定本身就应该有所松动,更何况该文件并没有对中国事物名的音译做出规定。

  冯先生说:“long 与英语词 long 虽然拼写同一却决不会混淆:口头上一个是‘龙’一个是‘狼’,书面上一个是斜体一个是正体——因为在英语一个是外来语一个是本族语,各自遵循不同的读音和书写规则,听起来看起来都是两码事。”

  如果美国人看见“long”,他怎么知道该读“龙”还是“狼”?英语里的确有很多多音词,但这是历史造成的,我们在造新词时应该尽量避免,毕竟一词多音引起了不少麻烦。

  Long 在代表“龙”时写成斜体字?这要增加多少书写或打字编辑时的麻烦?一些简单的文本软件如“记事本”不能设置字体特征,怎么办?就不能用了?

  加一个字母,把“龙”翻译成 loong,既能够方便外国人识别,又能够使他们正确发音,为什么要舍近求远呢?如果觉得 loong 这个新造的词不好,可以创造其它的译法嘛,例如一些人建议的 liong。

  从冯先生的文字中可以看出,冯先生捍卫“外语纯洁性”的积极性很高。捍卫外语纯洁性,可以表现出捍卫者的外语水平非常高。但是捍卫外语纯洁性不符合语言和文化的交流与发展规律。中国的语言和文化能够不断的丰富和发展,原因之一是吸收了很多外来语。西方国家的语言和文化同样如此。实际上,外国人并不反对外来语。中国很多有文化的人坚持把“饺子”翻译成“dumpling”,似乎自己很懂外语,但外国人却喜欢直接说“jiaozi”。十分好玩。

(2009年2月8日)

附录:

冯世则:关于“龙”的翻译
http://whb.news365.com.cn/bh/200702/t20070223_1301163.htm

  前不久,黄佶副教授主张“为龙正名”,以 loong 音译而不以 dragon 英译中国的“龙”,引起不小反弹。事涉翻译,翻译匠不免有几句闲话。

  四年前,曾听同行说起这一问题:以 dragon 英译中国的龙,行么?意思是 dragon 在西方为恶兽,龙却是中国的神物,将龙和 dragon 通译互换,岂不侮辱了龙,就便也辱及中国,并将引起“西方世界对中国的误读”?

  四年之前我就曾想:如果对以 dragon 英译龙的质疑,系从两位庞然大物的外形提出,恐怕很难反驳,因为这一位戴角而不长翅,那一位长翅而不戴角,这些形态学特征虽远远不足以把它们分别归类,(虚构的动物自然无法归类)却完全能够判断它们绝非同种,龙和 dragon 两词因此也就不得互换通译。问题在于,无论是昔日的质疑或现在的正名,也无论是为与 dragon 划清界线,或是要“重塑国家形象品牌”,要点都不在外形而在二者的不同品德,在以 dragon 为恶而以龙为善。

  四年前我就翻检《不列颠百科》,想看看他们的 dragon 到底怎么回事,还曾就记忆所及,把往昔乱翻书中所见龙的轶事大致罗列要目。现在就中挑选几条抄在下面,看看我们的龙的另外一面。

  龙在中国,起初是华夏部落图腾,后被帝王攘夺而成为皇权的标志,因此更加神圣,但也因此遭到皇室恶德的带累和污染;人们对皇室的怨恨和蔑视、皇室自己的丑恶都投射到它身上。龙成为涵义复杂的文化符号:既吉祥也凶恶,既崇高也下流。而无论是吉祥崇高或凶恶下流,它总是绝对强大的暴力的象征,如《柳毅传》中那条千尺赤龙“钱塘君”——

  大声忽发,天坼地裂,宫殿摇簸,云烟沸涌。俄有赤龙长千馀尺,电目血舌,朱鳞火鬣,项掣金锁,锁牵玉柱,千雷万霆,激绕其身,霰雪雨雹,一时皆下。乃擘青天而飞去。

  《柳毅传》,唐人李朝威著,叙述龙女遭夫婿虐待,状至凄凉;求告的家书经书生柳毅捎到龙宫,龙父洞庭君伤心落泪,龙叔叔钱塘君却雷霆暴怒,破空飞去。披金锁牵玉柱,是因为曾犯天条,当时正遭上帝禁锢。破空飞去,则是要去给侄女儿讨个公道。讨回来一个什么样的公道呢?请听兄弟俩事后的谈话:“所杀几何?”曰:“六十万。”“伤稼乎?”曰:“八百里。”“无情郎安在?”曰“食之矣。”钱塘君代表娘家人兴师问罪,解救侄女儿,也算一种“义战”罢。龙吃龙是龙之间的事情,人管不着。然而,杀人六十万伤稼八百里又当何说?对于在它的战地种庄稼、靠天吃饭的农民来说,这公道么?不可怕么?仍旧乐于请它来当图腾(假定农业社会还会需要图腾,就连商品社会也会需要)?或者正惟其强大而凶恶,才更加只得崇拜和供奉?

  六十万与八百里看似小说家言,两个数字信笔一挥,实则自有历史文化的来路。请看秦王与春秋战国末期的小国安陵使臣唐雎的对话:

  秦王怫然怒,谓唐雎曰:“公亦尝闻天子之怒乎?”唐雎对曰:“臣未尝闻也。”秦王曰:“天子之怒,伏尸百万,流血千里。”唐雎曰:“大王尝闻布衣之怒乎?”秦王曰:“布衣之怒,亦免冠徒跣,以头抢地耳。”唐雎曰:“此庸夫之怒也,非士之怒也……”(刘向《战国策》)

  唐雎的形象光耀千古,足可以支撑任何影视大片而不仅金玉其外,但你得有眼光,还得传统地讨厌秦始皇;这形象还可以拿来就当代国际冲突说事。但本文此处的要点仅仅是“天子一怒而伏尸百万、流血千里”这种皇帝风范,天子气魄。钱塘君显然属于次一个重量级,但也必有自己的王者风范。所以一怒之下必须杀人六十万伤稼八百里,这叫规格。秦王即后来的秦始皇帝,消灭六国一统天下,多次坑杀降卒,所坑常以数十万计,“伏尸百万”并非纯然的虚言。龙以多杀广杀为王者风范而显示力量,是从帝王那里学来的。

  龙从皇室学来的第二种王者风范是下流——没有底线的、当然地残暴的下流。长期以来,中国民间就有“龙之性最淫”之说,说它不择对象、不征同意地四处奸淫女性,于是“龙生九子”:“比如龙要污了牛,下出子来,名曰特龙;污了马,下出驹来名曰龙驹;龙污了驴,下出子名曰春龙;污了羊……”这些引自《绣像济公传》的话,请读者不必忙着指摘其低级黄色,荒诞无稽,中国的堂堂皇皇的史书可把这话接下去了:龙要是污了人间妇女,会“下出”什么样的“子”来呢?曰:皇帝——

  高祖,沛丰邑中阳里人,姓刘氏,字季。父曰太公,母曰刘媪。其先刘媪尝息大泽之陂,梦与神遇。是时雷电晦冥,太公往视,则见蛟龙於其上。已而有身,遂产高祖。

  高祖为人,隆准而龙颜,美须髯,左股有七十二黑子。仁而爱人,喜施,意豁如也。常有大度,不事家人生产作业。及壮,试为吏,为泗水亭长,廷中吏无所不狎侮。好酒及色。常从王媪、武负贳酒,醉卧,武负、王媪见其上常有龙,怪之。高祖每酤留饮,酒雠数倍。及见怪,岁竟,此两家常折券弃责。《史记·高祖本纪第八》)

  引文中的黑体都是我所加,都是太史公着力描述刘邦如何确系龙种之处。如此生动的描述是出于他自己真心相信,是皇命差遣身不由己,还是兼而有之,不得而知。无论如何总是传达了汉家朝廷关于皇室血统、道统、法统以及龙的品德的重要信念,或者说朝廷要人们坚信的信条:刘邦不是刘太公的婚生子而是龙的非婚生子亦即亲生子,因此自然而然继承了龙的外貌——隆准而龙颜,美须髯,左股有七十二黑子(黑子是没有褪尽的龙鳞),也继承了龙性:好色。

  “好色”在现代不是好话,古代呢?齐宣王对孟夫子自承“寡人有疾,寡人好色”,那语气就带有几分惭愧,所以即使并非大毛病,至少也不是美德。但是,“汉皇重色思倾国”,说唐玄宗,“好酒好色”指汉高祖,何以毫不“为尊者讳”?也许,后者是汉高祖龙飞九五的血统的旁证,而前者是“汉皇”龙飞九五的特权——好色之道起初是连“寡人”也不许的,后来,例如从秦代起,就变了。民间的“色狼”当然下流依旧,可判流氓罪;皇室的“色龙”却风流潇洒载歌载舞招摇过市众皆称羡,如《游龙戏凤》、《斩黄袍》等等京剧所示,后者中赵匡胤的几句唱词尤其生动体现皇帝/色龙的德行:“孤王酒醉桃花宫,/韩素梅生来好貌容。/孤王一见龙心宠——啊——噢,/兄封国舅/妹封在桃花宫。”据说民国初年,“孤王”的这几句二六板唱词曾唱遍京沪一带的大街小巷,可见人们艳羡之甚。上世纪四十年代的重庆其实也有人唱,所以笔者才有此记忆。

  “一龙生九子,九子九个样”的民谚,许多人都听见过,作为起因的“龙性淫”之说则未必。我见到的最极端的色龙轶事,出自清代的纪晓岚——

  牛犊马驹,或生麟角,蛟龙之所合,非真麟也。妇女露寝,为所合者亦有之。唯外舅马氏家,一佃户年近六旬,独行遇雨,雷电晦冥,有龙探爪按其笠。以为当受天诛,悸而踣,觉龙碎裂其裤,以为褫衣而后施刑也。不意龙捩转其背,据地淫之。稍转侧缩避,辄怒吼,磨牙其顶。惧为吞噬,伏不敢动。移一二刻,始霹雳一声去。呻吟塍上,腥涎满身。幸其子持蓑来迎,乃负以返。初尚讳匿,既而创甚,求医药,始道其实。耘苗之候,馌妇众矣,乃狎一男子;牧竖亦众矣,乃狎一衰翁。此亦不可以理解者。(《阅微草堂笔记·槐西杂志(三)》)

  阅微草堂的故事向来注重劝善惩恶,又特别以淫为戒,此处却仅以“此亦不可以理解者”作结,不着一字谴责。不知是否因为色龙的淫与暴已属当然,无话可说?

  龙的故事多矣,有好话也有坏话。人固然不妨坚持喜欢不喜欢某一类的龙故事,却无法根据自己的道德标准或信念把不喜欢的故事,例如上面转述者,一概贬为假话,斥责之为对中国龙的造谣中伤。反过来当然也是这样,不能一面之词,专讲龙的坏话。

  《不列颠百科》称,西方的龙(当然指他们的 dragon)早就用作尚武精神的表征,史书中的北欧和诺曼人征服之前的英格兰都有以龙妆饰盾牌和战船的记载,而“在 20 世纪,龙的形象正式被画入威尔士亲王的纹章”。“威尔士亲王”者,英国“皇太子”也。可见西方的龙的品德也并非只有一个向度。

  总之,作为一种文化符号,龙的象征意义从来多元,人们对待它的态度也是多元的,不必、也不可能一律。文化多元,故“君子和而不同”,我看就是这个意思。至于说要把龙奉为“中国国家象征符号”、“中国国家形象品牌”,恐怕也是说不通的。一个是画蛇添足,因为中国已经有国旗国徽;另一个则不伦不类——一个堂堂正正的国家,并非商号,用得着什么品牌?

  回到翻译上来,还有一个细节:龙即使定要音译,恐怕也只能遵照汉语拼音方案作 long 而不可另起炉灶作 loong。long 与英语词 long 虽然拼写同一却决不会混淆:口头上一个是“龙”一个是“狼”,书面上一个是斜体一个是正体——因为在英语一个是外来语一个是本族语,各自遵循不同的读音和书写规则,听起来看起来都是两码事。再说,汉语拼音方案于 1958 年公布,1982 年由世界标准化组织批准为国际标准,全球通行,中国人自己反而违背,是否也有违“为龙正名”的初衷?这些虽说是技术性的细节,在翻译却也是原则,不可以忽略。

(2007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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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题图装饰背景图片取自荷花塘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