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的英文应该翻译成 lo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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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英语”(China English)的出现是我国国际影响力的体现

教育部网站上的两篇论述“中国英语”的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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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国英语与中式英语

华东师范大学教授潘文国,2014-7-10,教育部网站

  《公共服务领域英文译写规范 第1部分:通则》的研制和发布是我国语言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以国家标准的形式规定英语在国内公共领域的使用,体现了国家对规范外文使用的重视,这涉及到国家的政策法规问题,也涉及到语言学、翻译学等等的理论和学术问题。

  《通则》的制定和实施丝毫不影响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为国家法定语言文字的唯一性和权威性,这是首先必须强调的。因此在所有需要使用外文的场合,必须同时并优先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那些为了突出国外背景甚至只是“洋化”的外观而故意不用或隐去中文、只用外文的做法,我们是坚决反对的。《规范》研制的背景有两个方面:既是为了适应我国改革开放的形势,方便来华外国人的生活和工作,提升我国语言服务的质量和能力;同时也是为了扭转这些年个别地方和行业过度使用外文、翻译质量参差不齐、错译乱译频现的现象。

  公共服务领域英文译写不规范情况中受关注度最高的是“中式英语”现象。这一现象主要表现为根据中文字面逐字翻译,甚至硬译、死译,造成的结果是英语母语人士不知所云。其背后的原因是用中文的思维来说英语,所以被称为 Chinese English,也叫 Chinglish。本质上是不同语言文化背景和使用习惯差异造成的语言现象,涉及跨文化理解、沟通的问题。

  例如:“送货上门”,按照字面直译就会出现“Deliver Goods to Your Door”的译法,实际上英语的习惯表述是“Door-to-door Delivery”。类似的还有如:“欢迎多提宝贵意见 Welcome you to give us precious advice ”应为“Comments Welcome”,“戴好安全帽 Wear well the safety cap”应为“Hard Hat Required”,等等。

  尽管这些“中式英语”的译文在英语语法上似乎无懈可击,但却不是地道的英语,英语里不这么表述。不难发现,被列为“中式英语”的翻译是“字字对应”,而正确的译法不仅不字字对应,甚至字面上看来毫无关系。因此,公共服务领域中公示语的英译,很多情况下实际上是在寻找同等或类似语义在英语中最惯常的说法。有鉴于此,《通则》规定:公共服务信息应根据信息的内容和意图等意译,并尽量使用英语国家同类信息的习惯用语,一般不按原文字面直译。

  也有一些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英语用法在英语国家流行开来,比如“Long Time No See(好久不见)”“Kungfu(功夫)”“Dama(大妈)”,等等。这些现象被称作“中国英语”,英文为“China English”。同美国英语、澳大利亚英语、加勒比英语、新加坡英语、印度英语等英语变体相比,中国英语是否已经具有了可以称得上是英语变体之一的系统性特征,还有待探讨。

  但中国英语使我们得以通过全球通用程度最高的语言来表达、传播中国概念和中国文化,可以让世界上更多的国家、地区和人群来了解中国、理解中国。由此,我们进一步主张,对那些源自中国,而又通过日本、采用日式读音流传到西方去的词语,应当回归汉语的拼法。例如“围棋”“禅宗”不译作“Go”“Zen”而应改用汉语拼音“Weiqi”“Chan”,这是正本清源、名从主人的问题。我们希望这能成为学界和译界的一个共识。

  当英语以不可阻挡之势渗入世界上许多国家和地区时,那些非英语民族的国家和地区,由于自己特殊的语言和文化,在接受英语时也总会留下一些本民族语言文化的特色,或是在语音上,或是在词汇上,甚而是在语法上。天长日久,这些特征不仅本民族习惯,连“国际英语”也逐渐承认,就形成了英语的变体。这些英语变体之间共性是主要的,但也有各自的特点。

  面对这些客观存在的变体,《通则》的处理原则是:第一,同一事物或概念,英语国家用不同词语表达的,选择国际上更为通用的英文词语。例如表示“厕所”的“Toilet”本是个法语词,进入英语后被广泛使用,不但英国接受了,世界上其他多数国家也接受了。《通则》就以“Toilet”作为首先推荐的译法。第二,同一词语,在英语国家有不同拼写方法的,选择国际上更为通用的拼写方法。第三,同一场所中的词语选用和拼写方法应保持一致。比如,“行李”有“Baggage”和“Luggage”的差异,采用任何一种用法都是规范的,但在同一个机场、车站或码头内,不论是“行李寄存”“行李托运”,还是“行李检查”“行李提取”,采取的用法应当保持一致。

http://www.moe.edu.cn/jyb_xwfb/moe_2082/s7866/s8204/201407/t20140710_1713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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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特有事物和现象的英文译写

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高等教育研究所副所长张日培,2014-7-10,教育部网站

  《公共服务领域英文译写规范 第1部分:通则》的颁布实施显示了国家对社会英文使用的重视,标志着国家将对公共服务领域的英文使用加强管理。

  近年来,社会各界对英语的使用和学习高度关注,但也存在着一些不同观点的的对立和争议,有的还相当尖锐。对此我们应当正确对待、妥善处理。对今天的中国来说,科学、理性地对待作为全球性交流媒介的英语,是树立自尊自信又开放包容,融入世界潮流又坚守民族特色的大国形象的必然要求。这需要在英语的使用管理、教育教学以及不同行业人员英语能力要求等各个方面加强政策研究,兼顾自尊自信和开放包容的要求,既能全面提高国民的英语水平,以利于学习世界先进科技和先进思想,树立良好的国际形象,又能保持民族特色,不至于削弱本国语言文字的学习与使用。

  公共服务领域根据需要使用英文,为在华的外籍人士提供优质的语言服务,有利于扩大开放、促进对外交流,树立“开放包容”的国际形象。公共服务领域使用的英文大多数是各类公共设施的功能提示、涉及衣食住行的信息告示,以及关乎人身安全的警示指示,等等。这些信息通行于全球各个国家,在语义理解上要求保持一致,其英文译写应当符合英语的规范和使用习惯,以及相关的国际惯例。如果失范,甚至出现违反英语使用习惯的中式英语,可能导致理解歧义,而无法发挥应有的服务作用。如何正确译写这些信息构成了英文译写规范国家标准的主体内容。

  公共服务领域使用英文,有时也需要将中国特有的事物和现象翻译成英文。由于没有现成的规范和惯例可循,遇到这类情况时需要我们采用合适的译写方法,力求准确地予以表达。翻译界很多学者提出了“中国英语”的概念,并指出“中国英语(China English)”不是“中式英语(Chinese English 或 Chinglish)”,而是以规范英语为依据,用来表达中国特有的事物与现象的一种英语变体,是英语国家使用的英语跟中国特有的社会文化相结合的产物,而且常常已经得到了英语国家使用者的认可,被看作是“国际英语(World Englishes)”的组成部分。比如“Long time no see(好久不见)”“May Fourth Movement(五四运动)”“Four Modernizations(四个现代化)”等等。

  对汉语进行音译的现象是“中国英语”的另一种表现方式,比如早期的“Dim Sum(点心)”“Kung Fu(功夫)”等,以及后来使用汉语拼音的情况,如“Fuwa(福娃)”“Haibao(海宝)”等。应该说,“中国英语”的出现是我国国际影响力的体现。不论是具有中国特色的英语表述方式,还是以音译形式进入英语的汉语语词,“中国英语”使我们得以通过英语这一全球性的交流媒介向国际社会宣传中国、解释中国,进而提升国家形象。

  当然“中国英语”的使用有个“度”的问题,这既是学术问题,也是实践问题,需要谨慎对待和处理。有鉴于此,英文译写规范国家标准在研制过程中对如何译写中国特有的事物和现象进行了一些认真思考和实践,目前正在制定的《餐饮住宿》《体育》等分则中,起草小组酌情为“围棋”“豆腐”“拉面”“馄饨”等给出的推荐译文采用汉语拼音拼写。

http://www.moe.edu.cn/jyb_xwfb/moe_2082/s7866/s8204/201407/t20140710_17136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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